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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全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2023-07-24 11:02
来源: 五峰法院

7月17日至18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牛庄乡牛庄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在采花乡长茂司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取“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该公益诉讼案件。五峰法院院长蒋正担任审判长,五峰检察院检察长史德华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一: 

  2023年2月,被告人黄某某在自家玉米地安装钢丝套索,捕猎到野鸡4只,黄某某将野鸡带回家中去毛后存放冰箱以备食用,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黄某某猎杀的4只野鸡,其中2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2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勺鸡。 此外,被告人黄某某还曾利用枪支非法猎捕野猪。被告人黄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案件二:

  2023年3月7日至13日,被告人谭某甲邀约被告人谭某乙、罗某猎捕野生蟾蜍,三人使用罗某的面包车寻找和运输蟾蜍,并约定将蟾蜍售卖后,除去开支平分非法所得。三人在夜间使用头灯照明行猎的方法,共猎捕野生蟾蜍1658只。经鉴定,被告人所猎捕的1658只蟾蜍均系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蟾蜍属中华大蟾蜍,是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动物。2023年3月14日,经检测,1658只蟾蜍均有生命体征,符合放生条件,在公安机关组织下全部放生。三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以售卖为目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猎中华大蟾蜍1658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上述2案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2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现场普法教育,详细讲解非法狩猎行为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告诫群众要知法守法,尊重生命,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拒绝非法狩猎、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此次巡回审判让群众直观、真切地感受到心存侥幸非法狩猎的错误行为所付出的代价,认清了违法犯罪给事业、经济、家庭带来的“三笔”亏本账,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峰法院院长蒋正表示,尊重生物多样性是最基本的道德和伦理要求,人类应该保护和维护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形式。五峰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打击震慑犯罪,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