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2月18日,由五峰镇综治办牵头,五峰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小河村委会共同参与,妥善调解了一起赡养老人纠纷。
沈某某是三个儿子的母亲,老来体弱多病,需人赡养。因既往琐事,三个儿子互相推诿,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将老母亲一人留在年久失修的危房中。五峰镇法庭张祖茂法官对此高度重视,与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小河村,对沈某某的三个儿子进行现场规劝。
在4个多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张祖茂引导各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从情、理、法等多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最终,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与见证下,三个儿子达成和解协议,决定轮流赡养老人,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尽到责任,让母亲安享晚年。
2018年6月20日,五峰法院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被赡养人住房安全和生活起居的通告》,明确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并确保被赡养人住房安全。五峰法院坚持把赡养案件作为涉民生案件的重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孝老爱亲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