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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3-08-21 17:18
来源: 五峰法院

2023年上半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9件,审83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7%

一、积极履职作为,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5件,审结48件,判处被告人8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受理由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涉嫌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1案。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件,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案件3件,“黄赌毒”案件3件。依法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44人,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形成震慑。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人。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96件,审结399。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127件,劳动争议、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73件,及时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19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深入推进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8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70.4%。坚持调撤优先、调判结合,调解撤诉结案190件,调撤率47.6%,诉前调解成功率65.5%,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法律效果。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件,审结2持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公开审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县人社局工伤资格认定纠纷一案,县人社局局长到庭参加诉讼,17行政机关班子成员参加旁听,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一场庭审一堂课”的效果。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立案收费改革方案》《诉前鉴定工作实施办法》《“胜诉即退费”实施办法》《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工作方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要求立审执各环节得到有效落实。成功创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立案收费改革”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创新司法鉴定工作模式,缩短鉴定用时,减少当事人诉累,1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个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部门印发《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县科技经信局和县工商联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法院+中心+商会”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方案》引导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选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纠纷解决方式。认真落实省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涉企案件60件,经济影响评估100%参与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破产案件援助资金“一案一援助”实施办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助推困境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有效救治及有序退出,鼓励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健康良性发展。邀请市中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专家到民族工业园开展法律讲座,与三峡坝区法院签订服务保障五峰民族工业园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为园区企业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4个代表团33名全国人大代表到民族工业园视察调研,对我院服务园区企业发展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全力服务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县建设。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刑事、行政、民事、执行案件审合一”机制,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狩猎犯罪案件35人。与湖南省石门县法院建立跨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设立百溪河流域湘鄂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共建基地,并联合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制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运行规定》,努力把保护基地建设成为司法协作平台、普法宣传平台、警示教育平台和对外交流平台。进一步推进林长+院长”“河长+院长机制落实落细,创新建立森林法官”“流域法官制度,设立“流域保护司法协同中心”,由16名法官每人定点联系一个国家森林村或省级生态村,由8名法官每人联系一条县内主要河流,对接“一警三专N员”社会治理机制,开展巡林巡河、联合普法等活动以及涉林涉水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今年3月,在长乐坪镇围绕“人兽冲突”话题开展生态共同缔造,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余条并转化吸收为工作措施。

深度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县域各乡镇同步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与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会、人社、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形成“人民法庭+巡回审判+N”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引导当事人选择自行和解、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高效解纷模式,实现矛盾多渠道分流,纠纷多元化调解。坚持和发展“背篓法庭”精神,法官走村入户、上门开庭,把婚姻、赡养、邻里纠纷讲深讲透,让当事人冰释前嫌、从内心服判息诉,既解决案件“法结”,又解开群众“心结”。“新时代‘背篓法庭’”品牌入选湖北省“保障新发展 法治惠民生”办实事集中展示十大优秀案例。

三、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实事

强化便民利民举措。对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设立便民导诉台、开辟执行立案咨询窗口、配齐便民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开放、便利、快捷、人性化的诉讼服务。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集约送达”“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网上律师服务等平台,构建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今年上半年,网上立案95件,电子送达419网上保全12件,在线司法确认35件,线上音视频调解152成立“青春背篓”普法宣讲团,由法官带队入村组、到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五峰镇法庭坚持常态化开展“法治夜校”活动,聚焦辖区群众的法律疑惑及需求,精心制定个性化普法清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服务美好生活共同缔造。

强化胜诉权益兑现。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5件,执结384 件,执行到位金额1123.8万元。全面推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建设,跑出执行工作加速度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执行,网络司法拍卖5件,网络查控400件次,查控到位金额329.3万元。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0人次,限制高消费10人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强化审执质效提升。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努力提升简案占比,充分发挥简易程序优势,适用简易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今年以来,速裁快审案件占比89.4%,案件平均办理期限由34缩短至21.2天。夯实均衡结案意识,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办理案件,坚决杜绝季度末、年中压案和突击结案,努力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件相对稳定良性循环,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

四、从严管治院,努力锻造法院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向县委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传承和发扬调查研究优良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4374次,申报调研课题7个,扑下身、静下心,积极听取群众声音,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破解难题能力围绕怎样做好群众工作等主题持续深入开展身在大山、心向沿海大讨论活动,推动全院干警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组织中心组学习研讨8,开展集中学习15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强院,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法庭一线锻炼,不断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定期举办“知行讲堂” “知行书苑”,开展干警讲课和读书交流活动。建设“背篓法庭”展览室和“背篓法庭”司法为民文化墙,引导年轻干警继承“背篓法庭”优良传统,着力培养新时代“背篓法庭”传承人。深化落实市委年轻干部“新锐工程”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新青年成长321计划”,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警参加全市法检系统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锤炼党性修养,提升综合能力。注重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深入开展学术研究,1篇论文在全国应用法学征文评选中获奖,1论文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对标对表,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围绕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制度、窗口接待、庭审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开展督察,杜绝内部管理宽松软虚现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常态化联络,班子成员积极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提交规范性文件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深入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