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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法院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2018-06-01 16:20
来源: 五峰法院

(钟宜龙)528日下午,五峰法院执行局出动警车1执行干警4人,驱车120公里前往采花乡前坪村执行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据悉,此次纠纷于201710月经五峰法院民事审判庭作出一审判决,判谢某某、伍某某将挖毁原告的承包经营地恢复原状。谢某某、伍某某不服上诉至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32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85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峰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执行干警前往前坪村进行实地调查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到达当地村民委员会,并邀请村委会负责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谢某某转变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提出重新划界、延长恢复期限的请求。执行干警历经2小时通过法律、摆事实、道理,向其释明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要承担的责任以及执行将要采取的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最终承诺一周内将其挖毁之地恢复原状。

尊重判决、履行承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在全面攻克执行难,大力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对于应履行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