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为民办实事|执行干警服务送上门

2021-04-07 10:00
来源: 本院
作者: 黄鹏

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提高执行效率,五峰法院执行干警赶在清明节放假前夕驱车前往湾潭镇某村,调查核实一起执行异议案件。

原告陈某诉被告覃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五峰法院于2015年9月作出判决,覃某应赔付陈某63108.51元。判决生效后,覃某未自动履行,陈某遂于2016年向五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覃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五峰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2月,陈某的配偶鲁某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变更鲁某为唯一申请执行人,并向法院提交了陈某父母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经查,陈某于2018年5月去世。考虑到湾潭镇离新县城路途遥远,陈某父母年逾古稀,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决定主动上门调查核实。执行干警耐心向陈某父母释明了相关法律后果,二老表示知晓,并对法院用心负责的态度表示赞许。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五峰法院执行局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职能工作办实事、解民忧,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实效,增强幸福感和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