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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调解→送达→解封 “一站式”服务为企纾困解忧

2023-07-24 10:57
来源: 五峰法院

2022年5月7日,原告五峰某建材租赁公司与被告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盘扣脚手架物资租赁合同》《建筑周材租赁合同》各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租赁建筑材料用于五峰某建设项目施工,租赁期一年。2023年6月6日,原告向五峰法院起诉,认为被告拖欠租金,造成租赁物毁损,应向其支付租金、损失费、违约金等共计26.32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在其发包单位的工程款26.32万元,承办法官依法作出了保全裁定。

考虑到此案办理的效率和结果直接关系到两家企业的经营发展,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协调,希望双方能提出合理方案,早日解决纠纷。2023年7月5日上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面对面调解。被告解释因该工程还未最终结算,发包单位未付工程款,资金周转困难。原告作出让步,将给付金额降至21万元,被告表示同意。原告又提出以被告被冻结的工程款作为给付保证,被告则表示保全措施影响企业声誉,希望能尽快解封。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站在中立角度为双方厘清事实、分析利弊、讲清法理,告知双方“同属一个行业,不必因一笔欠款搞得两败俱伤,和和气气才能促进长久合作、长远发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付清租金、赔偿款、违约金等费用共计21万元,如未按期支付,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年利率10%的利息。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官“趁热打铁”,当场作出法律文书交予双方,原告也向法院提交了解除保全的申请。庭审结束已是中午,下午一上班,承办法官和助理就带上文书和相关材料,向原被告送达了解除保全裁定书,并到被告发包单位为其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没想到这么快,感谢法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调解方式迅速化解纠纷并及时解除保全措施,是依法最大限度帮助企业维护权益、争取时间、减少损失的有效之举。据悉,今年以来五峰法院受理办结涉企案件99件,其中调解撤诉54件,调撤率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