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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动态】烈日下的“执行铁军”

2019-08-02 16:48
来源: 五峰法院

8月1日,在这个纪念人民军队的诞生和艰辛历程的特殊日子里,五峰法院出动警车2辆,执行干警6名,分别到鞍山村、曹家坪村达成一起执行和解,执行一起拘留,以实际行动展示执行干警的“冲锋”决心,致敬“军人”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雷文任总指挥,省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记录。

早上9点,盛夏的阳光已展开攻势,集结完毕后,执行人员按照既定计划踏上“行军路”。经过半小时的车程,执行人员来到27公里外的鞍山村。与执行申请人碰头后,共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据悉,这是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2015年7月,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签订“五峰某某养殖合作社建设”协议书,由胡某负责杨某某住房和羊圈等配套设施施工,总造价23.2万元。胡某完工后,杨某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下欠11.7万元。杨某某自行搬入新房居住使用后,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但答辩意见未被采纳。期间胡某多次催收剩余工程款,但杨某某至今尚未履行。

执行法官在与当事人的多次接触中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点不仅在于工程款,还涉及到一些私人恩怨。虽说“剪不断理还乱”,但双方作为近邻和老友,还是有达成和解的可能。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在双方“翻旧账”、“说狠话”时,一次次把他们的思绪拉回到案件本身。理清头绪,化繁就简,双方终于表现出和解意愿,但对款项数额还有较大分歧。执行法官当机立断,采取“隔离”方式,分组同时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规劝,来去之间,双方终于有所退让,历时2小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彼时已临近中午,热浪环绕中,屋内仿佛蒙上了一层水汽。本案执行法官黄鹏笑着对记者说:“忙到现在还没顾上喝水,不过看到他们签字的一刻,感觉这时间花得也值了!”返程路上,车窗外绿油油的玉米叶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

简餐过后,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休息,于中午1点半再次出发。这次的目的地是曹家坪村。该村离县城中心地段不远,但当事人所住地在汽车无法到达的山顶。烈日当空,队伍行走在碎石坡上,每个人脸上都是牵成线的汗水,衣服也早已湿透。10几分钟后,终于到达当事人家中。

据悉,这是一起土地征收款纠纷。涉案双方为父子关系,经法院判决,确认金额128870元土地征收补偿款中,有109270元归郭某某父亲所有。但郭某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裁判文书,且对其获得的共计50余万元的多笔拆迁补偿款,无法说明用处和去向,从主观上逃避执行,可谓是一根“硬骨头”。在与被执行人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阐明来意,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后果。但令人遗憾的是,郭某某妻子多次插话,且怂恿其丈夫“什么都不要说”,百般干扰、打断执行法官工作。反复训诫无果后,执行法官以“拒不履行”和“抗拒执行”为由,依法对郭某某及其妻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房屋进行搜查,查获9张银行卡及21张茶业收购单。被带到法院后,郭某某妻子仍大声叫嚣,拒不配合任何工作,并抓伤咬伤数名干警。执行干警将两名当事人押送至看守所,依法进行下一步处理。此时已是下午6点,太阳终于快要失去它的威力,执行干警却还步履不停。

对执行法官来说,实行拘留不是最初的目的,而是无奈的选择;反复调解不是必要的步骤,却是内心的坚守。烈日下前行的他们,不怕花时间,费精力,只愿看到更多的当事人能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张弛有道,刚柔并济,这是军人本色,也是执行法官的本色。五峰法院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执行,人性化执行、阳光执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全力铸就新时代“执行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