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兴)近日,五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牛庄乡党委副书记谭某涉嫌挪用特定款物、贪污一案。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及部分审判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全过程。
经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谭某在担任采花乡白鹤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违反国家优抚资金管理规定,将采花乡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资金挪作他用,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谭某担任采花乡政府项目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本案系五峰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四大司法改革特点:一是各方领导高度重视,县法院与县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多次协调对接,确保庭审平稳有序;二是县纪委、监察委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委派工作人员全程旁听;三是根据新刑诉法规定要求,邀请县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共同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探讨,提前厘清案情,明确庭审重心,为庭审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四是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解决案件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