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五峰镇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在采花乡栗子坪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家庭矛盾起干戈,父子亲情生嫌隙
原告张大爷现已74岁高龄,与妻子余某某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张某甲早年出嫁,现在广东务工。2020年4月,张大爷与家庭成员发生冲突,妻子一气之下只身前往广东投靠女儿,儿子张某乙一家搬迁至村安置小区居住,张大爷留在老屋生活。不久张大爷要求到安置房居住,但遭到儿子张某乙拒绝。张大爷多次以老屋饮水困难、交通不便向村委会反映,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多次出面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调解未有结果。
联动调解仍无果,法官入户寻症结
2021年1月5日,张大爷经法律援助,向五峰镇人民法庭递交诉状,诉请儿子张某乙、女儿张某甲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付生活费300元,并要求到安置房居住。
1月19日,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五峰镇人民法庭干警驱车前往张某乙及张大爷住处开展诉前调解,了解了父子间心生嫌隙、产生矛盾的前因后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陈俊通过情、理、法并举的方式引导张某乙不得以有矛盾为由拒绝赡养,并阐明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劝解张大爷,告知其应体谅子女难处,少些责难,多些包容。由于双方积怨过深,仍未能解开双方心结。为发挥庭审教育作用,五峰镇人民法庭决定在栗子坪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巡回审判拾家风,办案普法两不误
2021年2月4日下午,在采花乡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栗子坪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由五峰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担任审判长,五峰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卢新荣及人民陪审员张子林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30余名村民、党员代表佩戴口罩参与旁听,司法所以手机直播方式向村民群众直播庭审全过程。
庭审中,儿子张某乙表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非不赡养,但父亲的种种行为让其耿耿于怀,一起居住将会有诸多矛盾,且自身经济负担重,女儿还在读书,儿子视力1级残疾,妹妹张某甲半身不遂,靠环保工作维持生计,且需照顾母亲及儿子,二人均无能力赡养张大爷。“我几十年把你们养大,你们现在都不管我……”张大爷亦满腹委屈。近三小时的庭审及调解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调解,经合议庭商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孝老乃德之大义,家风之本在孝道。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五峰镇人民法庭将把案件审理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助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