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请大家不要着急,慢慢来。”近日,五峰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4 名被告均为聋哑人。
受理案件后,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五峰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提前与特殊教育学校联系,邀请2名手语老师担任翻译,为被告人“发声”。
庭审中,法官特意放慢庭审节奏,给予充分的沟通时间,确保手语老师准确翻译,涉及关键事实认定,均通过纸上书写确认,采用手语翻译、纸上对话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被告人表达真实。用心准备、耐心沟通,使得言语上的障碍得以克服,历时3小时,庭审顺利结束。
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9日,被告人舒某、杜某、张某、黄某某驾驶一辆白色现代牌轿车来到五峰镇,以购买零食后需要硬币找零为由,趁被害人不备,从其存放现金的抽屉内盗走被害人黄某某店内人民币15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犯罪情节等综合考量,判处被告人舒某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到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律是严肃的,违法犯罪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司法又是有温度的,为被告人聘请手语老师,让聋哑人也能在庭审过程中“发声”表达自己的诉求,让被告人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