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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仲裁”双引擎 工伤类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加速度

2024-01-17 15:01
来源: 五峰法院

“谢谢!谢谢!本以为这个事要拖几年才会有结果,没想到年前就可以拿到赔偿款了!”2024年1月15日,在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方某某与用人单位某建筑公司达成调解方案,并当场拿到仲裁调解书。这是五峰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运用“法院+仲裁”联动调解化解纠纷的又一成功实践。

方某某2023年经朋友介绍到某建筑公司在五峰承建的宜来高速项目工作,2023年4月15日早上5时,方某某在隧道内打炮眼时拱顶突然掉落危石,方某某躲避时摔倒在凿岩机上导致胸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侧第六肋骨骨折,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十级。2023年6月16日,五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方某某为工伤。该建筑公司不服,以五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方某某为第三人向五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考虑到本案实质争议在于原告与第三人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而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会很大程度消耗双方时间精力、增加经济支出,为快速有效化解争议,法院多次电话沟通,并邀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组织原告与第三人共同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院行政庭与仲裁庭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耐心疏导负面情绪,理清双方在前期沟通中的矛盾和分歧,另一方面围绕付款金额、时间等双方争议焦点耐心调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充分释明法律风险,一步步缩小双方差距,经过两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该建筑公司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又一起涉及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伤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五峰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占比较大,五峰法院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推进“法院+仲裁”联动调解模式,一站式化解劳动争议,最大程度节约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时间成本及诉讼成本。2023年以来成功化解4起劳动争议行政案件,另判决3起均服判息诉,案件调撤比达到50%,用工企业已积极履行部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