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引导干警夯实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群众工作及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做好拉练整改后半篇文章,10月17日,五峰法院组织干警围绕“怎样做好群众工作”开展“身在大山 心向沿海”大讨论。
“年轻法官、法官助理工作热情高、劲头足,但还需要在积累群众工作经验、完善群众工作方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等方面多下功夫,需要坚持以老带新,搞好传帮带,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背篓法庭’之所以能够传承二十年,就是坚持以群众感情为纽带,通过帮助群众解决身边一个个问题来实现的,如果对群众没有感情,工作是做不好的。因此,必须增进群众感情认同,真正从实质化解纠纷的角度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我们在办案中需要实现‘法理情’相统一,首先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办的案子必须在道理上说得通,同时办案过程要讲感情,因此必须结合案情,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做好案件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实现最佳效果。”
交流会上,干警踊跃发言,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就立案、审判、执行、调解等方面怎样做好群众工作,用质朴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分享工作心得,谈经验、说问题、找差距、定目标、明措施,通过交流讨论和自我剖析,不断提高干警对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随后,五峰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就如何开展调解工作进行专题授课,陈俊凝结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抽丝剥茧,为干警们概括出数条调解工作原则和技巧,“办理案件,要多用群众语言,拉进彼此感情,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对案件的分析,不能停留在卷宗表面,要在一次次实地走访调查中找到更多可能性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实际调解中要善用外部力量,多元解纷……”深入浅出的讲解,丰富生动的案例,干警们受益匪浅。
同时,副院长薛继平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文宏祝分别围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聚焦问题,找出不足,引导干警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完善解决案件纠纷的方法和途径。
“有的办案没有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的缺乏司法同理心,有的司法便民上做得还不够……”党组书记、院长蒋正听取大家积极发言后,认真梳理了我院在审判执行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夯实严紧细实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要从思想上、根本上解决好群众观念、群众立场问题,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设身处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二是传承群众工作经验。“背篓法庭”精神实质是坚持群众路线的现实反映,进入信息时代,依旧需要我们把服务群众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延伸触角,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是完善群众工作方法。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多做调解工作、矛盾化解工作。要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语言,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进行交流。要坚持实质性化解的思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确保群众工作效果。要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司法办案既要义正言辞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
五是优化群众工作作风。要注重司法礼仪,严格纪律,坚决杜绝不良作风,注重庭审和执法规范。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过硬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交流讨论会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志立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讨论会,民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及书记员代表参加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