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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银行卡能赚钱?小心涉嫌犯罪被判刑

2022-08-10 10:07
来源: 五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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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银行卡、电话卡就可以赚钱?挣钱容易却走上犯罪之路,结局得不偿失。近日,五峰法院审理了杨某某、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2021年10月,被告人杨某某受一外号“宝哥”的男子邀约,组织人员提供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进行资金转账,以此分红获利。杨某某又邀约唐某组织人员参与,承诺参与人员(另案处理)予以报酬。杨某某、唐某和其他参与人员明知转账资金是通过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所得,仍妄图赚快钱,组织参与提供银行卡,配合告知交易密码和刷脸认证完成非法转账,最终触犯刑律。

经调查,被告人杨某某、唐某期间共完成两笔转账,涉案资金总额262285.01元,杨某某获利800元,唐某获利2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唐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两名被告人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及二千元罚金。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常见的作案方式就是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以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使犯罪团伙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该犯罪行为已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常见上游犯罪的“幕后帮凶”。

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沦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其行为看似得利,实则损人害己。“帮信”行为除受到相关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可能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