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这里山体残缺不全,放眼望去满目疮痍,到处是裸露的岩体和采石留下的深坑,如今农田里的玉米苗已一人高。”宣判后,五峰法院法官助理张晓莉谈起这起环资案不由地感叹道。
站在田坎上极目远眺,枝繁叶茂的树木迎风摇曳,蜿蜒曲折的田间小路掩映其间,又是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矿山位于五峰渔洋关镇枚二冲村,半年前这里还是矿渣坍塌滑移后“千疮百孔”的模样。
在山区,受“靠山吃山”传统思想的影响,多年来,开山采石、石料加工为村主要产业之一,每天炮声隆隆,尘土飞扬,青山被蚕食,植被遭破坏,村民们靠牺牲环境维持了基本的生计。2013至2014年期间,宜昌亚泰化工有限公司腾达方解石无序堆放矿渣,在雨水作用下矿渣堆垮塌滑移引发泥石流。此次泥石流造成12户村民的33.69亩基本农田、山地、草地损毁。截至2018年11月,损坏土地虽不同程度的修复,但仍未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整改要求。
公益诉讼人就此案件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向五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五峰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于4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调查审理期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腾达方解石矿进一步强化矿山恢复及农田治理,码砌土墙、返土石方、疏通沟渠、植绿化树苗......3月14日经验收组验收,终使基本农田复垦基本合格,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了损毁土地的生产能力,保护了农田的优质资源。
6月21日,五峰法院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宣判,判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宜昌亚泰化工有限公司腾达方解石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据了解,随着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峰法院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以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庭为平台,牢牢牵住绿色发展的“牛鼻子”,念好“山字经”,为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和湖北绿色发展打造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