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五峰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2020-07-21 09:13
来源: 本院
作者: 李丹    浏览: 1191

7月16日上午9时30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五峰长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汪某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院党组书记、院长雷文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许宁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代表,长乐集团、长信担保公司等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6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汪某在担任五峰长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9.4309万元,均用于个人消费。2011年8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汪某滥用职权,违规为褚某某(另案处理)实际控制公司办理担保贷款业务,致使国有资产损失2773.660789万元;违规为褚某某实际控制的五峰瑾和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出借县中小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致使国有资产损失500万元;擅自决定由长信担保公司为个人借款提供担保,致使国有资产损失308.875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汪某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汪某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数罪并罚。

庭审过程中,五峰法院采取了细致入微的防疫工作措施。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均有效地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确保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全程录音录像,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职,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