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10月8日,被告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许某某乘坐、陈某某驾驶的轻型普通客车相撞,致使许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经五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马某应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某丈夫及其子将马某及车辆承保的3家保险公司诉至五峰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胡庆红及时了解案情,组织了本案第一次开庭。庭审中,核实了死者许某某的家庭情况,查明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所有权人,并追加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车辆所有权人田某某为本案被告。
胡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众多,6名被告分别在四川、江西、陕西、福建、湖北等不同省份,路途遥远,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调解。
下午,在书记员细心引导下,9名当事人身处5省实现“同框入镜”,面对面开展线上调解。针对各方分歧,胡法官从不同切入点释法说理。对于失去亲人的3名原告,他悉心沟通,耐心疏导他们的情绪;对于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他讲法理、说情理,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线上签字的方式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此次远程视频调解足不出户就解决了纠纷,让大家省时、省钱、省心。下一步,五峰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让诉讼更加便民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