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行政首长出庭出声 17家单位旁听庭审

2023-07-24 10:38
来源: 五峰法院
    浏览: 939

“我是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今天我代表被告出庭应诉。

2023年6月12日上午,五峰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蔡某某工伤资格认定纠纷一案。五峰人社局局长到庭参加诉讼,辖区17个行政机关的班子成员及执法人员参加旁听。

2022年9月22日,第三人蔡某某以其在原告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隧道工程项目中施工时遭受电击从高处坠落受伤为由,向被告五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五峰人社局认为蔡某某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出了工伤认定。原告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蔡某某坠落系其个人原因,不应认定为工伤,遂向五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工伤认定决定。

考虑到本案系一起典型的涉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能积极有效回应企业诉求,也有利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峰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开庭前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书面告知“出庭出声”义务,并同步抄送县司法局,力促“一把手”出庭应诉。

“我首先对原告通过诉讼的方式表达诉求,表示理解和尊重,对第三人在劳动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受到的伤害,表示关心和同情。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原告和第三人能充分相信县人社局对工伤行政确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依法行政态度。同时我们将虚心接受诉讼参与各方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升五峰人社局的行政执法水平。”庭审中,出庭负责人表明了应诉态度,陈述了答辩意见,全面回应了原告的诉辩请求,并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了辩论意见。出庭负责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五峰人社局作为工伤行政确认执法单位,既要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又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五峰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宣传,并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原告律师表示:“一把手出庭应诉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责任与担当,我们将积极沟通,争取能与第三人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实质性化解本案纷争。

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出庭出声出效果”;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庭审,“一场庭审一堂课”。五峰法院将持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促“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并将“以庭代训”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执法公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