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五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租赁引起的民事纠纷,曾经积怨颇深的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握手言和。
2016年11月21日,H公司将位于五峰金东山家居建材市场二楼的7号、9号展厅租赁于万某某,租赁期两年。2017年8月16日,因万某某不能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向H公司提出退场申请,承诺用押金抵扣所欠租金及管理费,并在退场时付清全部费用。但事实上,直到2018年1月,万某某既未交纳租金也未腾退场地,致使新租户无法入驻经营。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H公司擅自将万某某的商品搬离,存放他处,并于2018年1月23日在《三峡晚报》上刊登公告。万某某得知后,以其商品受到损害为由进行理论,并阻碍新租户进场。H公司与新租户的合同无法履行,进一步遭受租金损失。2018年4月3日,H公司与万某某分别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对方。
五峰法院于4月20日上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这两起案件。开庭审理期间,因双方仍然僵持不下,于7月2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考虑到双方各执一词,案情较为复杂,轻易判决无法平息矛盾,负责审理此案的民事审判庭法官丁洁迅速制定方案,把工作重心放到调解工作上。在繁忙工作之余,丁法官搭乘公交往返单位和金东山家居建材市场10余次,多方奔走、释法析理,不仅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还积极与新租户沟通协商。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各方当事人终于做出退让,达成了调解协议。H公司自愿放弃要求对方支付租金的请求,万某某也自愿撤回了对H公司的起诉,新租户得以入场经营。至此,一起历时许久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一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节约了审判资源,更彰显了法官的人文关怀。面对日益繁重的案件数量和办案压力,五峰法院法官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商事审判原则,不怕麻烦、不打折扣、不畏艰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