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吴磊、民二庭法官张端一行到五峰法院指导破产审判工作。此次座谈会由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主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文宏祝以及五峰镇人民法庭、立案庭、审管办部分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就五峰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及往年营商环境考核填报中有关破产审判指标填报情况作了汇报。指导组一行就执转破案件办理程序、破产案件办理注意事项、破产管理人选任等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张端表示,“办理破产”指标是营商环境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破产案件办理实现“零”的突破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压缩办案时长,降低办案成本,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确保社会资源及时有效重新配置。
吴磊强调,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承担大量法定职责,其履职效果直接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在选任破产管理人时要兼顾选任机会均等,确保选任结果与办理案件能力要求相匹配,以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各方权益,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