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8日下午,根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宜昌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陈宜安一行对我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首先观摩旁听了我院审理的被告人易某受贿一案的庭审。随后,五峰法院院长雷文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向督查组进行了汇报,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刘勇、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汇报会。
通过旁听庭审、听取汇报,督查组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做法及效果表示肯定,希望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改革制度。同时,督查组还重点对刑事速裁程序、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侦查人员出庭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的运用提出了指导建议。
改革中,我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目前,已逐步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形成多方联席、共推改革的有效机制。今后,将通过制度保障与实施,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让“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以看得见的方式全力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