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某中药材收购门市、桂某某、田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执行案中,为了提高涉案财产处置变现效率,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将于2022年1月10日在五峰镇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中药材(含玄参、杜仲等以实物为准)
市场单价:参考价格(详见下表)
名称 | 单位 | 参考价格/元 | 备注 |
玄参 | 公斤 | 10.00 | 统个 |
杜仲 | 公斤 | 12.00 | 板皮 |
杜仲 | 公斤 | 8.00 | 枝皮 |
牡丹 | 公斤 | 27.00 | 统个 |
桑白皮 | 公斤 | 32.00 | 刮皮统 |
桑白皮 | 公斤 | 17.00 | 未刮皮统 |
石苇 | 公斤 | 11.00 | 统个 |
桂皮 | 公斤 | 21.00 | 统个 |
牛蒡子 | 公斤 | 20.00 | 统个 |
木瓜 | 公斤 | 26.00 | 统个 |
玉竹 | 公斤 | 26.00 | 统个 |
骨碎补 | 公斤 | 32.00 | 统个 |
棕榈片 | 公斤 | 1.50 | 统个 |
保 证 金:30万元
加价幅度:0.10元(以参考价为基准)。
二、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9日接受咨询(周一至周五8:00至18:00),本标的物咨询电话同执行专班联系人电话。本标的物不组织统一预览,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查看了解。
四、变卖方式:在五峰镇人民法庭对标的物整体进行现场公开变卖,意向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
五、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责任,竞买人对标的物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六、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主体:与本案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能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整个过程。
八、保证金及变卖成交款支付:银行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五峰天池分理处,户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777076218866)。变卖成交后,按照法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交接手续中因本案标的物所产生的运费、过磅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向有关部门人员交纳。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变卖活动结束后七日内予以退还且不计利息。
九、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变卖款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依次用于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变卖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执行专班联系人:黄鹏,17707176922。
刘飞,17707179018。
监督电话:0717—5193231。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46号。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