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我院于2020年4月底由审委会讨论通过了《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四类专业法官会议,明确了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和定位、人员组成、议事程序等内容。
7月10日,我院召开了首次专业法官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立主持,副院长薛继平,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民事审判庭庭长胡庆红等共7位员额法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重点围绕近期审判工作中有关信用卡纠纷案件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参考省内外类案裁判,从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及社会效果的角度提出意见,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合理可行的建议,理清了办案思路,明确了裁判方向,为以后审理此类案件留下宝贵的参考意见。
会后,参会法官表示,专业法官会议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一项重要机制,为独任法官、合议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咨询意见,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切实起到了指导案件审判的作用。